真正的考验开始了,买好蜂蜜,离开吃饭的地方,很快就进入了蚂蝗区,第一只蚂蝗是在蒋姐脚上发现的,我们用盐巴将它就地正法。相当长的山路都在背阴面,腐殖树叶成了蚂蝗的乐土,我们虽然层层防护,但鞋帮还是成为蚂蝗的突破口,它们总能爬上脚、甚至狡猾地钻进塑料布内层,伺机偷袭。好在我们每走一段路,都会挑选一处条件相对较好的地方休息、检查脚上的蚂蝗。牛人最惨,遇到蚂蝗,他是“牛”不起来了,他的两只脚一会出现一只,有时同时几只,他就不断惊惶失措地叫前后的同伴帮他摘,一阵一阵换着脚金鸡独立,实在是搞笑。一开始,他还能计数,不断报告大家“X只了”、“现在是X只了”,我们倒是没意见,都情愿让他领先。至于三位美女,年纪最长的蒋姐开始也很害怕,好在老张陪着,慢慢地也不怕了,甚至自己处理掉。其他二位,简直是花容失色,蓉蓉差点就要哭鼻子;红红似乎胆子稍大点,但也有一次直接把鞋踢出去了,差点就飞到崖底下去。其实被蚂蝗侵犯最多的是老张,他本来是走在前面的,过蚂蝗区时却故意和居哥走在后面,这是因为听了老乡的介绍,说前面相对安全,人走过之后,蚂蝗被惊扰,走在后面的人被袭击的机会更大,老张被攻击的次数很快超过牛人,他不声不响,自己暗暗处理,还不时帮助前面的人处理。我是在旅行结束后,才回想起穿越蚂蝗区时老大哥们的苦心。 其实真正最受伤的是我。我对蚂蝗的厉害不是太在意,大不了就是咬一口出点血,就算比蚊子厉害一点吧?有啥可怕?所以防护不如他们严密,钻到他们鞋里的蚂蝗总是被及时发现并清除,蚂蝗的攻击绝大多数未遂,就我所知,他们七个人中,只有蓉蓉被叮了一口。但我一个人在两天之内,先后被二十几只蚂蝗袭击,叮上的有三口,第一口发现得较晚一点,出了一些血,后面两口(包括后面一天的一口)都是及时发现了,蚂蝗刚开始吸血,就被镇压了。总的来说,完全无影响。 真正可怕的不是蚂蝗。我们在林子里走了很长时间,走着走着,就没有明显的路了。方向是有的,背后林子外面的天空中挂着太阳,光线偶然射进林地,我们要朝前走、向西,可是向西的路总也不明确,时间在流逝,我们都意识到迷路了,可是,这里到底离南坝还有多远呢? 林子深处传来隐隐约约的喊声,接着是急促的狗叫声,一定是有人在打猎。谢天谢地,我们在一块平地心情沉重地休息、讨论时,小径里大步流星走过来两个扛着鸟铳的猎人。问明我们是要到南坝。猎人指出,走错了,应该退回去,在某处往山上走。看来,退回去是唯一的选择,我们一边折返,一边找猎人说的“某处”,还得更加小心地防备蚂蝗。遗憾的是,我们原路退回,却始终找不到有把握的去南坝的路,一度险些连原路也迷踪。好不容易走出了蚂蝗区,八个人走在上午走过的路上,几位同伴开始了相互埋怨。本来,队伍里有几对喜欢抬杠的冤家(甚至包括一对夫妻),善意的抬杠可以活跃气氛,如果发展成推卸责任和相互攻击,那就不好了。这时,我说了一句话,大意是,在我们这个团队里,任何一个人的错误建议,如果被团队执行了,那就是整个团队的错误,不应该埋怨和指责当时提建议的人。都是明事理的人,这话得到了所有人的认同。回来后,老怪甚至说,这一条可以作为今后出去的铁的纪律。 我们回到了所谓的“老房子”一带,这彻底宣告我们在山里打了个圈,白走了一天,老张忽然爆出一句惊人之语,“是不是我们一开始就走错了?”天呐!我们确实都想不出其他的理由,只好疲惫地走到一户房子最大的人家院坝里,主人姓王,男人上山打猎去了,一位在家照料一大一小两个小孩的大姐宽容地收容了我们这几个狼狈不堪的“难民”。 有道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小坝子真是太“小”了!我们没坐一会,大一些的小孩一声欢呼,跑到屋外的路边去张望,原来,小孩耳朵尖,刚才听到猎狗叫,知道老汉儿及几个叔叔回来了。几条剽悍的猎狗欢跑在前面,我是挺怕狗的,虽然有主人吆喝着,心里还是不踏实,过了好一阵才适应,其实只要主人认可了,猎狗是绝对不会侵犯客人的。一个精瘦的老猎人肩上倒扛着一只捆住四蹄的动物大踏步走进院坝。 “是青鹿。”一名年轻猎人这样回答我们的询问。再一看,啊!这不就是刚才问路的猎人吗?猎人爽朗地一笑,我们有点尴尬地“嘿嘿”着。 可能为了防止意外,主人把三条比较凶悍的猎狗都拴上了,然后对那只已经死掉的“青拐子”实施开剥。四名猎人一人抓住一只鹿脚,在蹄子上方划开一个小口子,然后向下撕开,鲜红的鹿肉、白色的经络立即展现出来,他们的动作熟练有序,枪子是从鹿子屁股后面打进去的,鹿的下腹部有一道裂口,这应该是被猎狗撕开的,这只鹿中了枪之后,还跑了一阵,可终究跑不过凶悍的猎狗。我看见最厉害的那只黑狗耳朵后面有血迹,猎人说,可能是追鹿子的时候让林子里的荆棘挂伤的。 猎人严格按照他们的程式解剥,剥下来的鹿身被挂在火塘上方的板壁上,如果能找到买家,就售出,如果找不到,就自己吃掉。内脏、整张鹿皮和羊头都挂在一株小树上,几只猎狗拖着铁链一阵狂吠,然而够不着。内脏和鹿皮是猎狗们应得的犒赏——但现在还不是时候。猎人们取出一些黄纸,把分别割下来的小块鹿皮、内脏、骨肉小心翼翼地包好。他们说,一会要去祭山——这多半是一代代传下来的规矩。 这些程序都执行完毕了,猎人将内脏、鹿皮逐一分割,直接喂那五只猎狗,那只黑狗果然凶猛,几下就把带毛的鹿皮吃下去了,另一只黄狗估计上了点年纪,吞吃起来异常痛苦,咽下去又呕出来,不忍再看了。这时,一位老人走进院坝,这不正是中午看见过的抬木头的老人吗?哈哈,今天遇上的,除了卖蜂蜜的,全部都是一家人。 灶房里传出来香味,猎人狩猎成功,照例都有一场盛宴吧?“祸兮福所倚”,如此看来,林子里的迷路,是上天安排给我们和王大爷一家的奇特缘分,我们的运气委实不坏。 香喷喷的野猪肉和美酒端上来了,我们向主人“汇报”这一天的经历,一个圆脸的年轻猎人说,“遇到你们那阵,我就晓得你们今天走不出去……”所有人一阵大笑。 酒过三巡,我恭维王大爷是“经历了两个朝代的人”,老头高兴了,端着杯子跟我摆他的“创业史”,老头18岁时从外地迁到枫顺,白手起家,他最推崇的一句话是毛主席说的“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去年地震山崩地裂,但王家老屋除了水泥地面拉出了几道口子,其他毫发无伤,如今要迁到新房子去,老头有点舍不得,但他毕竟是个直爽人,一口酒喝下,那伤感又不见了。我顺着大爷的脾气,又跟他“忙时吃干,闲时吃稀”、“手中有粮,心中不慌”一通神侃,直摆到星稀月朗,酒壶告罄。(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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