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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中考改革政策正式发布

dwr (金牌会员) 发表于:1 小时前|查看:2124|回复:0   [复制链接]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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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
招生考试改革的实施意见

来源:绵阳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教育强省建设规划纲要(2025—2035年)》部署要求,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双减”实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夯实教育高质量发展基础,加快建成现代化教育强市。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把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作为改革的核心遵循,坚持五育并举的育人导向,切实减轻学生负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二)深化评价改革。把构建多元综合评价体系作为改革的关键抓手,坚持科学多元评价导向,通过科目分类、等级评定等方式,助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

(三)导向科学育人。强化素养导向,深化命题改革,优化考试内容,提高命题质量,引导教学改革,不断提升育人水平。

三、主要内容

(一)考试科目
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方案日常修订版(2022年版2025年修订)》所设立的科目全部列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包括: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科技、体育与健康、艺术、劳动、综合实践活动等。

(二)考试方式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分为考试、考查、考核三种方式。

1.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政史(道德与法治、历史)、科学(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结果以分数呈现。

2.考查科目包括:生物学、地理、实验操作(物理、化学、生物学),结果以等级呈现,设A、B、C三个等级。

3.考核科目包括:艺术(音乐、美术)、信息科技、劳动、综合实践活动,结果以等级呈现,设“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

(三)考试内容

1.考试科目。依据各学科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确定考试范围和内容。进一步提高命题质量,优化考试内容,着力学科核心素养,减少单纯记忆试题,增强试题的生活化、情境化,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2.考查科目。依据各学科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确定考查范围和内容。生物学、地理学科减少单纯记忆试题,增强试题的生活化、情境化;实验操作考查聚焦学生动手能力、科学探究思维及安全规范意识,注重真实操作过程中的技能与素养表现。

3.考核科目。依据各学科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确定考核范围和内容。以学生日常参与度、过程表现及素养发展为核心,注重学生的日常表现与实践成果。

(四)考试时间

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政史(道德与法治、历史)、科学(物理、化学)在九年级下学期的6月中旬进行,体育与健康在九年级下学期的4-5月进行。

2.考查科目。生物学、地理在八年级下学期的6月中旬进行;生物学实验操作在八年级下学期的4月进行,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在九年级下学期的4月进行。

3.考核科目。在相应课程学习结束后完成。

(五)组织方式

1.考试科目。按照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统一统分的模式进行。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政史(道德与法治、历史)、科学(物理、化学)命题、制卷、评卷、统分由相关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报名、考试的组织与实施由招生考试机构负责;体育与健康考试的组织与实施由市教体局负责。

2.考查科目。命题、制卷、评分、统分参照考试科目执行,由各县市区(园区、科学城)统一组织,所属学校具体实施;市直属学校纳入属地组织实施。

3.考核科目。各县市区(园区、科学城)负责指导,所属学校具体实施;市直属学校自行组织实施。

(六)科目说明

备注:备注:素质评价实行扣分制,根据学生在初中阶段受处分情况进行扣分。未受处分的,不扣分;受到警告处分的,每次扣1分;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每次扣2分;受到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的,每次扣3分;受多次处分的,累计扣分,扣完10分为止;情节特别严重的,不予得分。若初中阶段受到过处分,但按照有关程序予以撤销的,不予扣分。

(七)结果使用

1.考试科目的成绩,用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并作为评价初中学校和相应学科教师的依据。

2.考查科目和考核科目的结果用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并作为评价初中学校和相应学科教师的依据。

四、实施时间

为保持平稳过渡,最大程度保护学生利益,改革分两步实施。

第一步,2026年实行过渡方案。科学(物理、化学共170分)、生物学(40分)、地理(40分)、英语听说(30分)、体育与健康(80分)均按原方式进行测试,艺术(音乐、美术共20分)与实验操作(物理、化学、生物学共20分)不再计分,总分调整为860分。

第二步,从2027年起全面实施本意见。

五、配套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凝聚改革共识。各地应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教育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关键环节的统筹规划、动态监测与协作推进。各学校应多渠道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向社会准确传达改革的核心理念、政策导向与实施路径,广泛凝聚“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社会共识,营造理性、积极、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

(二)严格课时管理,落实课程方案。各地各校须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确保各学科课时足额落实、教学计划严密实施,保障课程教学的规范性和系统性,为实现课程育人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三)推进评价改革,发挥导向作用。各地应加快构建与改革目标相适应的学科质量综合评价体系,同步完善教师评价机制,将教师在教学改革、课程建设、学生发展指导等方面的实际成效作为评价重要内容,充分调动教师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

(四)深化教学改革,提升育人实效。

各学校应围绕改革要求,组织开展专题培训与实践研究,推动教师积极探索基于情境、问题导向的互动式、启发式教学,加强实验教学与综合实践活动的组织实施,促进考试改革与日常教学有机衔接、协同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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