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5月19日晚8点30分左右,在一桥与江彰大道江高路段十字路口,电动车闯红灯,把我车撞了,我随即拨打报警电话,约半小时,(中途两次拨打交警电话催促到现场,因已造成交通拥堵)交警抵达现场。 我们要求进行酒精检测,可交警说没有带。因对方耍无赖,后我们又报警,时隔约20分钟,又来一辆警车和两位警官,还是说没有带酒精检测仪,说是另一个地方发生车祸,所有人员都去了那个地方。电瓶车载人均未佩戴头盔,且后座之人一身酒气,协调中,后座之人趁我们与交警沟通之际,悄悄跑了。 约1小时后,交警让我们双方于5月20日早上9点到江油市交警大队进行协调,调取道路监控,20日早上一早到达,交警调取监控,接近10:30分,监控查到,电瓶车闯红灯把我方车辆撞了,然后在协调中,对方耍无赖,不想赔偿,直到下午4点,交警找不到对方,交警也拖延出责任认定书!!寻目击证人,必有感谢因不懂,特请有关部门监督并给予回复和帮助: 1、公民报警后,交警应多长时间内出警处理?5月19日晚8点,江油哪里出现了较大或者重大或者特别重大事故,以至交警大队所有人员都去了那儿? 2、交警出警,连续2个车上都没有准备齐全出警设备:酒精检测仪等。请问交警大队是不是比较缺,我可以捐款买。 3、交警抵达现在,并未对电瓶车进行以下检查:该电瓶车电瓶是否超标,是否符合上路标准车辆?电瓶车载两人,且两人均未佩戴头盔,是否可以载人?是不是就可以闯红灯不负责任?? 4.、交警在现场并未留取电瓶车车主信息,并未盘查电瓶车,以至于到现在交警联系不上对方。 5.、对方明确告诉交警,说不管了,但是交警仍拖延出责任认定书!请问交警为什么要拖延?就因为我车是外地牌照? 6、已多次拨打12345和12389部门,我需要一个明确的答复,人民的警察,不应该这样对待人民! 请相关部门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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