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来说一件三年前我的事,在说事前先要告诫大家一个事,现在的社会人不能作好事。 事情是在2021年4月23日8时50分左右,我开川B525HN的现代车经过丰泽园时有一人在路边向我招手,我将车停靠在招人旁问有什么事,他说去建没局那边上班,要夫迟到了,现在又没有出租车,你能带我一程吗?我想反正顺路就带他一程,我说可以,他就上车了,到了建设局我停车他不下车,他说在前面点,我又向前开去,到了宏安熙瑞城旁他说帮他开进去点,当时我心头就有点不高兴了,我又没有要你的钱还这么苛刻,旦没有表现出来还是给他开向宏安熙瑞城门口去了,没想到在宏安熙瑞城门口他叫停车,车刚停下他放了7元钱在车上赶紧下车走了。
说到这大家是不是要说我还是得了线了,这时我要请大家不要忘了我开始说的不要作好事,这时才是噩梦的开始,他下车没有十秒钟就从后面来了三四个人将车围住抢我车钥匙,叫我下去,说我非法运营。我下车后用手机照了两张照片他们就将我推到我车后排中间坐上,一边坐一个人,他们就以最短的时间把车开走,整个事情没有五分钟。结果他们把车开去了他们的办公室楼下叫我下车,后将我带去二楼的办公室,他们把闩关上,就去自作了几份材料文件叫我签字。我不签,他们就来了两个年青人(大约有20岁左右)以黑社会的样子吓唬我,做出要打我的样子,我说你来打,我不怕你,我不得给你签字,随便你爪子,他们看吓唬不到我走了。
后又来一个可能有四十几五十岁的人对我说,我们不会把你怎么样,只是教育教育你,你没有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不能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我说我没有在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今天是顺路带那个人一程的,我又没要他的钱,而是他下车自己把钱放在车上的,那人说没事,你签了嘛,我们只是对你教育一下就好了,签了就可以走了,明天接受教育就好了,当时为了我的人身安全不再受到威胁,我不签他们不让我走,走了也没有证据证明车是他们抢了的,我想到这些,我就把字签了,签字时他们把扣车那张单子放在最上面要我签字,我签了,他们用手把整个要签字单了上半部分按住,每张单了只能看见要签字的地方叫我签字,签完字我问他们我车什么时候给我,他们说你明天来接受教育了就给你,他们把扣我车的单据给了我,我就走了。
第二天我夫找他们,他们说领导不在,明天来。第三天我又去了,他们说领导不在,改天来,就这样十多天都没有把车归还给我。为了要回我的车,在2021年5月6日我就向江油市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将江油市交通运输局告上了法庭。这一来就是三年多的维权,自始至终都没有得到一个合法的判决。也好,在这三年多来我学会了多部法律。 上面说了我的这件事情的整个过程,下面我再来说说相关的法律条文,也是我这几年学的法律知识,第一部法律就是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这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9号,己于2019年4月4日经第7次部务会议通过,2019年6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一条:实施行政检查时,执法人员应当依据相关规定着制式服装,根据需要穿着多功能友光腰带,反光背心。救生衣。携带执法记录仪。对讲机。摄像机。照相机。配备发光指挥棒。友光维筒。停车示意牌。擎戒带执法装备。第二十五条:实施路面巡查,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根据道路条件和交通状况,选择不妨碍通行的地点进行,在束车方向没置分流或否避让标志,避免引发交通堵塞,(二)依照有关规定,在距离检查现场安全距离范围摆放发光或者友光的示警灯。减速捉不标牌。反光锥筒等警示标志。(三)驾驶执法车辆巡查时。发现涉嫌违法车辆。待其行驶至视线良好。路面开阔地段时。发出停车检查信号。实施检查?(四)对拒绝接受检查。恶。闯关冲卡逃逸。暴力抗法的涉嫌违法车辆。及时固定。保存现场证据。或者记下车号依法交由相关部门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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