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拍房、评估价过高致使法拍流拍,法院要求资产抵债补足差价。如不同意资产抵债终止执行。 拍卖程序走了。债权人不但收不回债务反之损失加大。江油市香榭名邸一住房80平方米。弟一次评估价为64万。评估公司叫我交评估费接到电话听了就知道这个拍卖是走行执。不同意交评估费。后面法院打电话必须。说法院领导要审核。不能换评估公司评估公司是法院请的没有选择权。后面找了领导说可以调整下,据体以什么依据调整不知道。最后调整为51万。 原告方不接受些次评估价。一法官把来电话说必须要去交评估费不然终止执行程序。原告提出价太高了无法等没有执行。一法官多次打电话说拍卖时要在评估价下降百分之三十进行拍卖。也就是起拍价在35万。如35万无人再降百分之三十进行二次拍买。后面才把评估交了的才同意走拍买程序。 一年多了不知道拍买公告在哪里谁也不知道那房子法拍多少钱。今天一法官打来电话那房子流拍了叫我原告申请资产抵债补足差价。没有说明差价是多少。是按评估价51万补足差价。还是39万补足差价不知道。问了一下目前卖二手的香榭名邸的旧房80平方米就二十多万。我的债权标底就八,九万元左右。 如果同意法院意见资产抵债。等倒付。打了几年官司,诉讼费评估费律费。钱没收回反而增加损失。如果有人欠款一佰万。用房产抵押。只要你把评估,审计,搞定把本来实际价质一百万的资产。评估,审计资料弄成三百万。法院把欠债务人的本实际价质一百万的资产抵给债权人叫债权人补足二百万的差价。算本案执行以终止。 这个就是叫法律保护受害人的权利。这内情况有懂法律,懂政策,给我不懂法的开个方出个高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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