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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狗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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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3-10-23 15:59:4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成都罗威纳犬咬伤两岁小女孩后,网上关于狗的帖子、评论多了起来。

为了自己认为正确的观点就恶语相加、凭空捏造、传谣的比比皆是。

一律捕杀、凌迟处死等词汇也登上了评论区。爱狗狂已无法作为对爱狗人的称呼,还整出个狗奴这一新词。听说过房奴,很多车贷压身,也没有听说过车奴那奴的。没有爱心,虐狗狂,两岁小女孩先用石头把狗脚砸出血了,小小年纪如此恶毒,长大必是转世恶魔,这些文字在帖子和评论区也时常出现。

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很多对我们人类来说是有功的,这个无论是爱狗,还是厌狗的,都无可争辩。

导盲犬、搜救犬、军犬警犬、防爆犬等等。你能说它们没功吗?

不养狗不爱狗这很中立,不影响不妨碍,也就相安无事。至少不厌。就是厌狗,狗不招惹,也不会咋个的。

这虐狗的家伙们就过份了,一种严重的病态。不说是让爱狗的愤怒,就是让厌狗的都接受不了,看到虐狗虐猫的视频,虐狗的家伙在狗、猫的惨痛哀嚎声中还嬉皮笑脸,得意忘形,谁能说他不是人性扭曲,一种病态。

养狗爱狗,个人爱好,无可厚非,但得有度,恰到好处,适可而止。这些词来得肯定有它的道理的,爱狗狂也就差不多了,整到狗奴这一级别也是病态开始。

甚至爱得人仗狗势,颠倒是非,因狗的问题跟别人争执就来些你还没我的狗值钱。

既然爱狗,在公共区域就应对狗的行为负责,更是对自己负责。遵守养狗遛狗的法律法规。在自己的私有空间,谁能说啥?

任何法律法规都是权衡利弊后才发布实施,既然实施了,那肯定是利大于弊的,长江十年禁渔,爱整鱼的、钓鱼的很不方便,也感到很约束。但对于我们长江生态的改善来说,这些都渺小得不值一提。

养狗遛狗的法律法规对于爱狗的来说,同样很不方便,甚至有时候感到太约束,但对于人的安全有了一定的保障。相比人的损伤,狗咋的了都应该渺小许多。

我不养狗,但也绝不厌狗。盼望大家不要互相攻击,换位体谅,和谐共处。沐浴时代春风,共度美好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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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23 20:43:3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为什么有流浪猫狗的存在,我觉得还是国家管理这块没到位,如果养猫狗都必须办证,禁养的狗狗也没有了就不会有人出售,不会有人买了,而且如果每家只能最多养两只猫狗,生了宝宝也要登记,后续猫狗宝宝的去向也要记录,被抛弃被虐待猫狗的人也要得到法律的制裁时,那么这世界是不是会往和谐,共存的状态走下去了!难道人与动物共存就这么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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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万军 : 流浪猫狗的的存在,管理有一定的原因,但不是绝对的原因。追根溯源,养狗、养猫人不负责应该是主要原因,负责好它怎么来的,负责好养着它怎么过的,负责好最后它怎么去的,这流浪猫狗还是可以基本不存在的。
2023-10-23 22:14 来自四川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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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23 17:29:5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我觉得楼主的观点还是很中肯的,养狗狗就该好好养,如果自己不能做到,那一开始就不要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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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23 20:36:0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我也养狗,但我遵守规则,文明养狗,狗狗能给我带来快乐和一种心灵上的安慰,当我心情不好的时候,回到家再晚狗狗都会开心的来迎接我,陪着我,让我一天疲劳的工作状态也得以缓解,半夜起来上厕所它都会陪着我,这就是我为什么养狗狗,因为它无论什么时候都忠诚于我,守护着我。而且我对狗狗好,也没有说对父母就不好呀,他她它们在我生活里存在的意义是完全不同的,所以也没有比较性!就最近这次狗咬孩童事件,狗狗固然可恶至极,难道养狗的人没有责任吗?因为此次事件,全国到处捕杀狗狗们,有主人的没有遵守规则被抓这说的过去,可那些本就无法选择命运决定自己生死的流浪猫狗,它们本就够如履薄冰了,却还是得被无情捕杀,难道它们就因为不会说话无法表达就该死吗?那那些病态变态的虐杀那些猫狗的人为什么以后就还是从轻发落呢?这公平吗?我始终认为不爱可以,请不要伤害!今天早上上班听到别人说我们这边市场上的小白被抓住打死了,我今天早上乃至一天都没看到小白,或许她们说的都是真的吧,说实话它们在这里流浪一年多了,也没看见主动攻击人,反而很亲近人,这次咬孩子事件,我也理解当事人,不原谅不要赔偿,就要狗狗死的态度,我也理解,毕竟换位思考,如果发生在自己身上,肯定也会愤怒的!但为什么就这一条狗就要捕杀那么多无辜生命?就算不让它们活怕有潜在危险,难道不可以给它们安乐死吗?让它们好歹没有痛苦不行吗?我知道我说了这些话,肯定又有人不乐意了,得来喷我,喷吧,没关系,我只代表我个人观点,不被别人左右,也不想左右别人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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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济私 : 给有潜在危险的狗安乐死是对的!对狗主人追责更是对的!狗主人该追责,伤人的或有可能伤人的流浪狗进行安乐死也该!因为有攻击性的狗本身就具有社会高危害性,主人的疏忽从长期看是必然发生的,所以对伤人的狗本身处置也是应该的,这也是法律规定城市不允许养凶猛大型犬的原因。
2023-10-25 21:08 来自四川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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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23 21:21:3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我养过狗,也养猫,但是我同样厌恶不栓绳不负责让其乱跑的,乱拉不清理的,这跟我喜欢它们一点都不矛盾。还有虐杀猫狗的都有潜在犯罪倾向,可以看看犯罪心理学。不晓得我们啥时才能有健全的法规,对人和动物都有制约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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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23 16:14:2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盼望大家不要互相攻击,换位体谅,和谐共处。沐浴时代春风,共度美好时光。  楼主给你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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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24 11:25:2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江油还是太小了,属于法治之外吧,照样不栓绳,敞放的大狗多的是。它把你吓到了,你还不敢吼两句,否则主人会跟你拼命的。我也喜欢狗,但鄙视不文明养狗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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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23 16:39:0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严格尊守法规自然无纠纷,执法部门越有效执法越能避免纠纷,自然也无需打嘴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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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24 12:45:4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的却!!我从小到大都喜欢狗狗!!我们农村这养狗,小的时候放养。稍微大点就拴着,要不然伤了别人家的鸡鸭子按价赔偿!!要是咬人直接弄死!主人还要负相应的责任!!(当然,未经允许闯到院子家里的小偷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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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24 11:18:1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提高国民素质,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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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23 18:28:5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这话有点偏,应该说狗是主人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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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万军 : 确实偏了些,感谢点评!
2023-10-24 12:12 来自四川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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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0-23 16:03:1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我怕喷,还是发这里面好些。就算是挨喷,也要少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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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楼主| 发表于 2023-10-23 16:23:2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感谢版主整理、审核。谢谢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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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23 17:33:1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楼主说的好,放心,喷你的绝对只是个位数的人,不用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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