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江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发改局的各位领导好,本人是我市正在交房的大型小区江X城小区的业主,由于在收房过程中存在如下几个问题,困扰多时,经多方咨询仍未得到满意答复,不得已借助江油论坛这个平台提出,望理解和海涵,并请对以下问题逐一回复,谢谢。 1、绵阳市于近期发布最新的《绵阳市物业管理条例》并将于2023年5月1日正式实施,我市是否有专门的物业管理条例?如有是否会在此条例框架下进行修编并实施?如无是否按照绵阳的条例执行? 2、经查询市住建局于2012年2月20日印发江规建住(2012)44号文件-《关于对住宅小区公共建筑安装防盗防护栏进行规范管理的通知》,通知第三项提到“防护栏原则上安装不得突出墙面(阳台),二楼以上不允许安装防护栏....”是否还具有法律层面约束力?对于我小区所涉高层能否进行外凸式防护栏安装?另外高层外墙上能否安装雨棚?因附近小区有雨棚掉落,此问题涉及公共区域的安全问题,请住建局明确。 3、发改局作为小区前期物业制定收费标准的行政审批部门,对本小区1.53/平米是否进行过调查?按照江油市2022年度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里对物业费用的规定,那么收费应为0.15元-1.5元/平米,最高可按1.5元/平米收取,另外补充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的优秀小区可分别在此基础上上浮20%,10%,5%,2%。但我小区还未入住,不存在如上物业费上浮依据,小区物业对其的解释为本小区物业所服务的其他小区曾获得过江油市优秀小区的就可收取,这一点明显与我市相关规定不符,缺乏法律依据。请住建局作为行政主管部门请对此解释进行解读,如不合规住建局协同发改局进行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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