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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 天前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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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收到您反映的情况后,我镇高度重视,于2026年2月25日组织相关部门人员现场核查。您反映的东二期A区窗台上方燃放烟花问题属实。我镇工作人员已上门对相关人员进行法治谈话和安全教育,涉事人员已承诺不再发生类似行为。
同时,已要求社区及物业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切实保障小区安全稳定。下一步我镇将加强与群众的沟通联系,强化安全巡逻巡查,全力维护辖区平安有序。
感谢您对我镇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江油市彰明镇人民政府
202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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