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发表于 昨天 19:3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221#
继续上告,找新闻单位曝光,把舆论搞大自然有人联系你,如果有黑幕还可能全部弄出来

来自: iPhone客户端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江油论坛 因您更精彩!
发表于 昨天 20:0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222#
死两个人、赔偿不到位、家属没谅解,这个判决有点轻了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发表于 昨天 20:1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223#
我看见大象新闻在转播,好多人都在问你们账户号码,可以捐款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发表于 昨天 20:3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224#
当时车祸,我在现场,确实很吓人!
看完楼主的叙说!给出我认知范围内的评论:一审判决后是很难再翻盘的(二审只会审一审法官法律条款是否不当和程序是否错误,还有你二审是否提供有新的证据还是那种足够认定事实的,二审打回和改判的概率不足5%,明确的说你不可能是那5%里的)
(如果二审打回或改判,那就是说明一审法官和检察院还有交警存在错误
(比如徇私舞弊就是很好的翻盘条件,你要有这证据)你觉得是不是有句话叫什么护什么?懂吗?
再加上人家就是这个系统里的人,难道人家的专业知识比不过你个平民百姓吗?肯定给你安排的到位也肯定能解释你的反制)
也就是说,如果法院判决你所说的那样,你改变不了!
当事人醉酒驾车在先,造成这么大的死伤不应该减轻处罚(犯罪量刑分情节,十分恶劣,手段极其残忍等等,带上这些就判得重)
这个家伙十有八九是疏通了的,不然怎么可能判这么轻!
总结:遇到这样的,认命吧,只有老天爷收拾哦,你改变不了

来自: iPhone客户端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发表于 昨天 20:4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225#
上访,一直上访,对方是否找关系了的,上访单位会给那边施展压力,舆论压力大了,他后面的关系也会要想法息事宁人!
要么就是他还要再投入资金运作,虽然你得不到,至少增加他的犯罪成本!要么就是他关系的对立面,人家觉得有机会有一定概率伸张正义帮你伸冤!
总之觉得不公平你就去闹,会哭的小孩有糖吃!
有句话不是说一命抵一命蛮,2条命都抵不到还在乎多一条命蛮,法律解决不了的问题就要用那啥啥!是我就会这样!

来自: iPhone客户端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发表于 昨天 21:12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226#
我觉得受害方还是要理性对待,民事为主,彻查肇事车驾驶员财产执行赔偿才是主要的。判3年7个月也不轻了,醉驾肇事也只能按交通肇事罪判决,交通肇事罪就是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一个罪名。吃瓜群众也要理性,好好研究一下刑法。不要以情代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楼主| 发表于 昨天 21:2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东
227#
听雨的人 发表于 2025-5-18 09:34
为什么不上诉?相信法律会给受害者一个公道!

刑事上诉了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发表于 昨天 21:24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228#
豌豆射手 发表于 2025-5-18 19:31
虽然我很同情你,但按照现行法律,这么判没错。你这个案子属于情节严重的,但他没逃逸,也进行了部分赔偿( ...

看论坛评论就知道明白人不多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发表于 昨天 21:2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重庆
229#
有没有好心的律师帮帮这个家庭吧,他们要求不多,只要求还一个公道,两条命才判了3年半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发表于 昨天 21:5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230#
上诉,看他找的什么关系一起弄出来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江油论坛

Powered by Discuz! X3.2 &copy 2001-2013 Comsenz Inc.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微信号:cxx1112c

版权所有:江油市图图科技有限公司 信息产业部备案/许可证编号: 蜀ICP备19040267号-2 川公网安备 51078102110006号 经营性ICP:川B2-20200096

下载APP

找站务

申诉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