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开学季,一些家长为让孩子能上好学校,不惜花重金托人情“走关系”解决孩子的入学问题。殊不知,骗子也盯上了这一“市场”,利用家长们爱子心切的心理,以办理入学为幌子骗取钱财。近日,涪城区人民法院就开庭审理了一起这样的诈骗案件,两名被害人共计被骗上百万元。 2022年7月,邱先生为了给孩子办理转入绵阳某学校事宜,经朋友介绍认识了中间人骆某。2022年8月,骆某找到女子李某,李某在没有任何渠道也从未成功办理学生入学的情况下,向他们谎称可以办理孩子转学事宜。随后,李某以收取建校费、学杂费以及学校领导需要资金为由,骗取被害人邱先生69万余元。相同的戏码,也发生在另一名被害人唐先生身上。 经审理查明,2022年7月至10月期间,被告人李某冒充某学校招生办老师身份,谎称有能力办理学生入学,伪造虚假的学校建校费、学费收据和入学通知书照片,电话告知被害人邱先生、唐先生其子女已被学校录取。李某通过自己的两个微信号,分别扮演学校的两个老师,建立微信群和被害人聊天,骗取被害人共计109万余元,用于归还个人借款、生活耗用。其中,邱先生被骗69万余元,唐先生被骗40万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能够办理学生入学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学生家长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其行为不仅造成两名学生家长损失上百万元,且严重扰乱了绵阳地区的招生秩序,影响整个社会的公平和绵阳教育的良好形象。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15万元,同时退赔两位被害人全部损失。
法官提醒>>> 每逢入学季,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家长着急心理和对入学政策不熟悉等弱点,打着“有关系”的幌子,骗取家长们信任。其实,这样的诈骗案件经常上演: 2022年5月至7月,家住涪城区的被告人杨某某称“有门路”可以帮助家长办理子女入学及幼儿园当老师,5名被害人被骗14万元; 2021年1月至7月,三台男子谢某谎称有“关系”,能帮人办理子女跨区域读书,骗取16名被害人共计31万元… “发生这样的骗局,一来是骗子抓住了家长迫切的心理,另一个就是行骗招数不断更新。”涪城区人民法院法官王毅飞提醒家长们,不要过度迷信所谓的“好学校”,既然心仪的学校一席难求,不妨改变思路,毕竟从小培养孩子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方法更为重要,对择校的盲目执着容易被不法分子钻了空子。如果要给孩子办理上学或者是转学,应向教育部门、校方咨询,按照合法、正规途径办理入学手续,不要轻信骗子谎言。(转自绵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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