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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春天的地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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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记忆之70年代的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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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5-2-13 23:38:57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楼主没乱说,但是没写清楚,那个时候是可以杀猪过年的,但是政策规定一头猪必须卖一半给国家食品公司(乡村是食品站),自己只能吃半边。所以楼主写到,喂饱的猪必须饿瘪了肚子才能过称宰杀,就是为了不让农民“占国家便宜”。

农民把半头猪按照国家制定的低价卖给食品站以后,可以得到一些饲料粮指标。但是如果猪儿不够大,达不到标准就不给或少给粮食指标。

这是网上查到的生猪交售政策概况:                                                                                                                 

      1954年10月,全国实行统购统销政策和生猪交售换购奖励政策。

  1965年2月,生猪收购标准定为毛重120斤或猪肉70斤。

  1979年,交售猪肉不满70斤的不补饲料,鲜肉敞开供应;

  1982年,专项饲料奖从70斤猪肉起升至135斤,超过部分不补;

  1984年,调整生猪收购政策,200斤以上的毛猪,每100斤收购价降低5-6元;150-180斤毛猪,每100斤收购价提高3元。

  1985年,统购统销政策取消,生猪市场从此走向市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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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楼主| 发表于 2015-2-14 20:22:26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秦淮新月 发表于 2015-2-13 17:09
还真实。楼主你生活在乌托邦挖?七十年代农村可以有人家能杀一头猪过年?我家太平镇七十年代可还是队上统一 ...

你呸什么?别让你的口水弄脏了论坛。我那时是小孩,哪有你弄得那么清楚,再说了,你太平镇又不是江油的标杆,那我说藏王寨山里就是自己养自己宰杀呢,你敢说不是。下面这位朋友说得对,杀一头猪只能拿一半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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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5-2-15 17:49:4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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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5-2-22 17:56:05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北京
儿时过年的味道确实比现在浓厚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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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5-2-27 22:21:41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有些印象,感觉那时的年味比现在浓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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