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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易水平维权事实情况说明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申诉人:易水平 性别:男 住址:四川省江油市青莲镇太白村2组 联系电话:18980122566
本人身体状况:患有脑梗、颈椎病、腰椎病,手部曾受伤割断8根筋,现双手麻木发抖,无法正常持筷、书写,生活自理困难;妻子为残疾人,不识字,无劳动能力。夫妻二人无稳定收入,家庭经济困难,从未向政府、国家申请过任何救助、补助,始终自力更生、诚信做人。
二、经营及缴费事实 2016年起,我就在青莲李白故里景区摆摊经营游乐项目,从一台小火车起步,四处借钱并将所有收入投入添置设备,前后累计投入几十万元。 从2016年至2022年,每年均足额缴纳场地费用,从未拖欠、少缴一分钱,即便疫情期间,也坚持每年缴纳10000元。前期场地由相关承包人管理,所有费用均按时足额缴纳,一直诚信做生意、踏实经营。 2022年5月31日,我与**江油市青莲竹园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简称:竹园公司)**签订《场地租赁协议》,每年租金10000元,签订合同后依旧按时足额缴费,全程无任何违约行为,合法合规开展经营。
三、两次搬迁及强制拆除事实 1.第一次搬迁(2024年4月,五一节前) 由竹园公司直接安排人员、车辆,将我的全部游乐设备,搬迁至太白祠背后偏僻区域。该区域原本杂草丛生、无任何配套,为了能继续经营,我自费十几万清理杂草、搭建围栏、搭设板房、栽立杆子、安装遮阳网,将场地全部规整到位。 2.强制拆除与清场缘由 2023年春节前后,竹园公司自行打造无动力游乐项目、赛马场,该项目规划长期经营(年限长达20年)。后续竹园公司招商部小苏,当着政府工作人员的面明确提出,我方经营的游乐项目,对其公司新建的无动力项目造成影响,以此为由要求我方撤场。 我自费整改完场地、刚能正常经营,竹园公司便协调镇政府、国土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到场,要求我拆除全部自费搭建的设施,并称该土地为国有资产。 我对此不认可、不同意,拒绝签字、拒绝拆除,也没有签收任何相关文书,最终我自费投入的十几万整改费用,未得到任何补偿,全部付诸东流。 3.第二次搬迁(2025年11月,国庆过后) 由村上通知我搬迁,明确告知是政府用地、修建露营基地,我再次配合安排,设备被搬迁至中铁十七局原活动板房后方、铁路洞子旁的偏僻荒地,此处无客流量、无看管条件,设备再次遭受损坏、被盗,损失持续扩大。 两次搬迁均为相关方要求,我全程配合,并非我方主动违约、放弃经营。但未收到任何搬迁补偿、设备损失赔偿、场地整改补偿,后续还被直接禁止经营,全家唯一生计来源彻底断绝。
四、后续费用情况 此前路边摆摊商户,仅过年收取少量清洁费,无其他费用;相关方知晓我因搬迁、拆除损失巨大、家庭困难后,便未再收取我的相关费用。
五、本人核心诉求 1.恳请法律援助律师、相关部门主持公道,依法追究相关方责任,要求赔付我设备损失、场地整改损失、经营损失等全部经济损失; 2.恢复我的合法经营资格,或给予合理合规的经营安置点位,保障我残疾人家庭基本生计; 3.因本人及妻子均为残疾人,本人重病残疾、无书写能力,家庭极度贫困,申请法律援助,减免相关维权费用。
六、补充说明 本人所述全部内容均为客观事实,无任何夸大、虚假、编造内容,相关在场人员、承包管理人员、同期商户均可作证,具体证人信息及相关人员信息,可在后续维权过程中如实提供。 说明:本人因脑梗记忆力不佳、手部残疾无法书写,以上内容均为本人真实口述,恳请相关部门、法律援助律师帮忙维权,还我公道! 口述人:易水平 代笔整理 2026年5月5日
还望各位坛友不喜勿喷 不识他人苦口下多积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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