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江老叟
(中级会员)
发表于:2024-6-9 17:53:53|查看:33502|回复: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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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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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勇敢 :
原来经常说哪条路堵车,是这个原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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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6-9 18:08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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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不多说 :
就是,人人都想着停一会,结果都停成一遍,过路都挤得很
2024-6-9 18:08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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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老实人 :
那个地方确实堵,吃饭的时候都要交警执勤,有停车场都不想多开点点。
2024-6-9 20:47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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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江老叟 :
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交通违法“免予处罚”和年度“首违警告”都属于行政管理措施内容,都是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具体体现。
2024-6-10 01:08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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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格爱笑 :
现实生活中,违法行为情形多样,违法程度轻重之间差异较大。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明确了两种轻微违法不予处罚的情形,执法单位据此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于法有据、合法合理,是精细化执法的体现,也是法治温度的体现。
2024-6-10 01:16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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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sq001 :
法律就是法律,她就是高悬头上的达摩克斯利剑,她本身就是冷冰冰的,何来的人性化?法律人性化本身就是对法律的歪曲、亵渎!如果法律都能人性化了,还要法律干什么?法律不是成了口中一连串震荡的空气?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才是保障法律得以贯彻实施的唯一途径!!!
2024-6-9 22:18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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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江老叟 :
兄弟此言差矣! 违规停车,又非故意,仅仅一两分钟,尤其首次触犯,先劝后罚,柔性执法才能传递法治温度,酷刑之所以消弥,文明之所以演进。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于法有据、合法合理,是精细化执法的体现,也是法治温度的体现!
2024-6-10 01:03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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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江老叟 :
很多地方都是几分钟后才录入平台。实现“免予处罚”或“首违警告”的结果生成,形成一个自动化管控闭环。如在严管路段或非严管路段违法停车,数据上传后系统会发送提示信息给机动车绑定的手机号码或“交管12123”手机APP,3分钟或10分钟后才录入管理平台。经法制审核后,违法数据才进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用平台,系统判定自动实现“首违警告”或“免予处罚”。
2024-6-10 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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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江老叟 :
将人性、理性、柔性融入到执法过程中,努力实现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让公安交警执法既有有力度更有温度。
2024-6-10 01:09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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