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市政府棚户区改造,我们于2016年与江油市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签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协议》( 产权调换方式专用)。协议约定:“ 安置房屋安置地点: 中坝镇摩尔玛片区国富公寓 临市政府对面 一号楼一楼七号门面”。 到2024年二月安置时, 是征收与补偿中心,却单方面强行将额安置到八号门面,并以特事特办的速度违法将应安置归还我的七号门面签给他人。 我不服,于 2024年3月8日、 3月21日,分别向江油市信访局、 四川省委第九巡视组投诉,省委第第九巡视组,将零二六号群众来访登记表交江油市住建局查处。 然江油市住建局在江住建报字[2024] 8号巜江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中避重就轻,掩盖事实真相,称:“因该楼栋原没计方案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按照消防管理规定,新增了消防通道楼梯间,导致安置房屋序号顺延”。 事实真相是增加消防安全通道并不导致安置房屋序号顺延,而是开发商(资产管理人)霸占了5号门面,征收补偿中心单方面不按《协议》执行,违法强行将我安排到8号门面。 因此,我要求政府职能部门秉持契约精神,依法依约归还我的7号门面,以维护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并恳请对这种不反馈事实真相、欺上压下的行为进行查处。 杨永华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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