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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解决] 【已回复】关于“非自主就业”的政策解读和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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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1 16:33:1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雪豹魂网友您好!
    您《关于“非自主就业”的政策解读和答复》的帖子答复如下: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函〔2021〕9号)以及四川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四川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方案》(川教函〔2021〕337号)有关规定:“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且通过本次高职扩招考入高校并到校报到入学的退役军人享受学费减免资助,学费减免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 8000 元,超出部分由学生自行负担;退役一年以内、自主就业,且通过本次高职扩招考入高校并到校报到入学的退役士兵,按《国务院 中央军委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2 号)落实有关政策。”文件中已明确了退役军人享受高职扩招学费减免的条件,即“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且通过本次高职扩招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入学”的退役军人可享受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的学费减免资助。
    按照2011年11月1日起实施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中的第三条:“国家建立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妥善安置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安置方式被确定下来,其界定时间为《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时间。
    您是2004年12月从部队退役,属报考高职扩招中规定的D类非自主就业人员,按照参加高职扩招退役军人身份审核工作的要求只能据实认定身份。
    如有疑问请拨打电话咨询:0816-3508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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